民生銀行再訴“泛海系”及盧志強,索償金額超50億
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在經過此前超70億索償后,民生銀行再次將“泛海系”和盧志強告上法庭,這次涉及的金額超過50億元。
5月10日,民生銀行(600016)發布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稱,近日,民生銀行北京分行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對泛海集團、泛海控股、通海控股、泛海不動產投資、泛海股權投資、星火房地產、泛海建設青島、深圳泛海置業、武漢中央公司、武漢中心公司、盧志強等提起訴訟。
藍鯨新聞注意到,此次被告方涉及的公司均為“泛海系”。其中,根據民生銀行2023年年報,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系民生銀行第六大股東,持股比例4.12%。
根據年報資料,盧志強為民生銀行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報酬總額93.25萬元。現任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及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民生銀行在公告中指出,該行借款人泛海集團、泛海控股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相關保證人未履行保證擔保責任。民生銀行提出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泛海集團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合計42.66億元、判令被告泛海控股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合計12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罰息和復利等。
事情的起因需要追溯到2019年。根據公告,2019年3月,泛海集團與北京分行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人民幣12億元,截至起訴日,分期還款計劃項下應還未還本金8億元。擔保方式為泛海控股股票質押、通海控股以及盧志強保證擔保。
2019年9月,泛海集團與北京分行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人民幣31億元,尚欠本金30.71億元,擔保方式為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通海控股以及盧志強保證擔保。
同月,泛海控股與北京分行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人民幣17.8億元,截至起訴日,分期還款計劃項下應還未還本金3億元,擔保方式為泛海不動產投資股權質押、泛海集團、泛海不動產投資、泛海股權投資、星火房地產以及盧志強保證擔保。
此后的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間,泛海集團等與民生銀行北京分行亦多次簽訂金融借款合同,并有多筆借款未歸還。
藍鯨新聞注意到,在去年1月,民生銀行已經起訴了盧志強及多家“泛海系”公司。
彼時,民生銀行公告稱,該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對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及盧志強提起訴訟。
該公告中提到,民生銀行借款人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泛海控股和盧志強未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對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公司等向北京金融法院依法提起訴訟。涉案金額包括借款本金分別為人民幣39.72億元和30.46億元及相應的利息、罰息以及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罰息,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全部費用。
2023年10月以及11月,北京金融法院分別對上市兩宗案件進行一審判決,民生銀行均獲勝訴。法院要求武漢中央公司和武漢中心公司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償還貸款本金以及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復利。同時,對于判決確定的債務,泛海控股和盧志強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待泛海控股和盧志強清償上述債務后,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和武漢中心公司追償。
據悉,武漢中心公司對一審判決部分內容不服,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藍鯨新聞關注到,民生銀行2023年年報透露,截至報告期末,該行主要股東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在民生銀行(集團口徑)貸款余額達人民幣187.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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