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流程進一步優化
發布日期:2024-05-29 瀏覽次數:147
核心提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5月27日公布的《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管理辦法(修訂)》顯示,我國中醫藥領域科技成果登記流程得到進一步優化,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5月27日公布的《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管理辦法(修訂)》顯示,我國中醫藥領域科技成果登記流程得到進一步優化,這將更有利于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運用。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對2013年印發的《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管理辦法(修訂)》。
管理辦法顯示,由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對本地區、本單位所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中國中醫藥科技發展中心作為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機構進行復核后,將已經登記的成果集中報送國家科技成果網,與科技管理部門等有效渠道登記的數據匯交,形成中醫藥行業科技成果數據庫。
同時,登記質效將進一步提高。根據管理辦法,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對復核后符合條件的成果予以登記,出具登記電子憑證并核發登記號,成果完成單位可于線上系統查詢并自行下載、打印。
與舊辦法相比,管理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登記范圍:每年初組織登記上一年度通過評價(包括鑒定、驗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專門機構進行審定)的中醫藥科技成果;申報登記的成果完成單位主要包括:中醫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應當登記,其他各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以及相關企業自愿登記。
此外,為了鼓勵中醫藥科技成果積極申報,提高成果完成人登記積極性,管理辦法將中醫藥科技成果登記工作與獎勵推薦、項目評審、平臺建設等掛鉤,以保障登記工作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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