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京津冀持續3天重污染天氣將問責主要領導
新華網北京8月29日電(記者 羅沙)記者29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今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持續3天重污染天氣的,將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依法實施問責。
據介紹,國務院副秘書長丁向陽在環境保護部近日召開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會議上指出,隨著今年冬季的來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發生重污染天氣的可能性日益加大。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迅速著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打好今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堅戰。
他表示,一要因地制宜,做好各項預防和準備工作。二要未雨綢繆,做好重污染天氣監測和預警工作。三要各司其職,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省、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體系,并按照各自應急預案分別采取應急措施。相關單位按要求停產、停工、限產、限排。四要強化執法,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監督檢查工作。五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公民的環境意識,形成“同呼吸共奮斗”社會氛圍。
丁向陽說,今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一定要見到實效,要讓老百姓看到治理大氣污染的希望。要理順關系,建立國家協調督導、各省(區、市)統籌組織、城市負責實施、單位具體落實和全民廣泛參與的聯動機制。
他強調,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簽訂目標責任書,認真實施“一把手”負責制。環境保護部將定期檢查、調度,對干預、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嚴格追究責任;對問題突出的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持續3天重污染天氣的,將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依法實施問責。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關閉,對企業法人按照最新司法解釋依法追究環境污染犯罪刑事責任。對應急響應時期的各項違法行為依法實施上限處罰。
他同時說,國務院將在明年初對各省(區、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