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聯合證券:因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被上交所警示
公告顯示,華泰聯合證券作為項目保薦人,劉鷺、陳維亞、黃飛作為指定的項目保薦代表人,在保薦工作中存在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研發投入相關內部控制;(二)未充分核查發行人銷售人員資金流水。此外,現場督導發現發行人研發人員工時記錄內部控制執行不規范,保薦人未予以充分關注,核查工作不到位。
年內已被多次處罰
面包財經根據監管部門通報統計,年內華泰聯合證券收到多張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
2024年10月18日,深圳證監局披露公告稱,華泰聯合證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對承銷的部分債券盡職調查不到位;二、未嚴格履行持續督導義務;三、廉潔從業管理不規范。個別保薦人員違規在發行企業報銷費用。根據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2024年6月6日,上交所披露對華泰聯合證券的警示函。公告顯示,2023 年 3 月 2 日,力玄運動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因發行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2024年4月 15 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終止其發行上市審核。本所在發行上市審核及現場督導工作中發現,華泰聯合證券作為力玄運動項目的保薦人,存在以下違規情形。 (一)未就關聯公司資金流向重合供應商的情況履行審慎核查義務(二)未審慎評估申報會計師收入相關核查意見(三)投行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
2024年3月4日,湖北證監局披露公告稱,在對華強科技的現場檢查中,對華泰聯合證券負責的持續督導工作進行了延伸檢查,檢查發現存在以下違規事實:華強科技存在會計估計變更未履行審議程序及披露義務、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披露不準確、募集資金違規用于非募投項目的情形、募集資金管理臺賬設立和登記不規范、超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等違規問題。華泰聯合證券未對公司財務核算、募集資金開展有效的督導,出具的《關于湖北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關于湖北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等報告中相關描述與事實不符,未能真實、準確的反映華強科技的違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