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成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
發布日期:2015-05-13 瀏覽次數:913
核心提示:本報訊(記者劉嵐、蔡洪坡)5月12日,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正式成立,該機構將充分整合職務犯罪偵查、公訴、民事行政監督等
本報訊(記者劉嵐、蔡洪坡)5月12日,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正式成立,該機構將充分整合職務犯罪偵查、公訴、民事行政監督等多項法律監督職能,實現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在訴訟環節上的有效對接,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提高辦案效率,為我省生態環境提供更全面有效到位的司法保護。
據悉,目前我省設區市檢察院僅邢臺設立了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縣級檢察院設立該專門機構的也不多。今后,省檢察院將全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檢察機構專業化建設,設區市檢察院將盡快成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專門機構,并指導縣級檢察院合理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專門機構或者專門辦案組。
焦點問題:
為啥成立這個專門機構?
蛤多頭辦案效率低 整合力量快嚴打
紀志明(省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處處長):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主要是懲治破壞環境資源和生態保護的刑事犯罪及相關刑事訴訟監督、查處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對生態環境相關民事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開展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等。
在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之前,這些職能分別由偵查監督、公訴、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民事行政檢察、職務犯罪預防等內設機構承擔,辦案時,需加強內部案件線索移送和查辦案件的配合工作。設立專門機構后,有利于整合內部力量,節約司法資源,同時便于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在訴訟環節上的有效對接,可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從快嚴厲打擊。
蛤犯罪分子太“狡猾” 我們需要更“專業”
紀志明:設立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生態環境領域犯罪具有專業性、技術性強和取證難、固定證據難等特點,所以我們也急需一批專門研究和查辦生態環境犯罪案件的行家里手。成立該機構后利于實現查辦生態環境案件專業化,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效率。
焦點問題:今后要干啥?
蛤從“事后治理” 到“事前保護”
周宏偉(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首任處長):通過對所查辦的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案例分析,我們感到,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的背后,往往隱藏著巨大的利益鏈條,成為滋生職務犯罪的溫床。成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查辦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力度,同時將更加注重通過執法辦案,認真研究發案特點和規律。發現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監管漏洞,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對策和檢察建議,發揮預防犯罪的先期屏障作用,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治理向事前保護轉變。這樣不僅能預防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也能預防因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的嚴重后果,真正的做到“預防為主,懲防并舉”。
焦點問題:在環境公益訴訟中,將發揮啥作用?
蛤履行相應職責 支持公益訴訟
周宏偉:新環保法將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范圍進一步擴大到社會組織,于5月1日開始施行的立案登記制也將利于解決環境公益訴訟立案難的問題,今后一個時期內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數量應該會有一定增長。檢察機關在環境公益訴訟中應當履行的職能主要有: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民事、行政案件進行訴訟監督,重點開展支持社會組織起訴、督促行政機關起訴,對于法院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進行立案監督,依法監督糾正環境公益訴訟中“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的問題。符合條件的,檢察機關也要作為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這也是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的重要職責之一,我們將會履行好相應的職責,讓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在保護生態環境中發揮更大作用。
據悉,目前我省設區市檢察院僅邢臺設立了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縣級檢察院設立該專門機構的也不多。今后,省檢察院將全力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檢察機構專業化建設,設區市檢察院將盡快成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專門機構,并指導縣級檢察院合理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專門機構或者專門辦案組。
焦點問題:
為啥成立這個專門機構?
蛤多頭辦案效率低 整合力量快嚴打
紀志明(省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處處長):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主要是懲治破壞環境資源和生態保護的刑事犯罪及相關刑事訴訟監督、查處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對生態環境相關民事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開展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等。
在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之前,這些職能分別由偵查監督、公訴、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民事行政檢察、職務犯罪預防等內設機構承擔,辦案時,需加強內部案件線索移送和查辦案件的配合工作。設立專門機構后,有利于整合內部力量,節約司法資源,同時便于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在訴訟環節上的有效對接,可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從快嚴厲打擊。
蛤犯罪分子太“狡猾” 我們需要更“專業”
紀志明:設立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生態環境領域犯罪具有專業性、技術性強和取證難、固定證據難等特點,所以我們也急需一批專門研究和查辦生態環境犯罪案件的行家里手。成立該機構后利于實現查辦生態環境案件專業化,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效率。
焦點問題:今后要干啥?
蛤從“事后治理” 到“事前保護”
周宏偉(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首任處長):通過對所查辦的生態環境領域職務犯罪案例分析,我們感到,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的背后,往往隱藏著巨大的利益鏈條,成為滋生職務犯罪的溫床。成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查辦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力度,同時將更加注重通過執法辦案,認真研究發案特點和規律。發現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監管漏洞,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對策和檢察建議,發揮預防犯罪的先期屏障作用,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治理向事前保護轉變。這樣不僅能預防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也能預防因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的嚴重后果,真正的做到“預防為主,懲防并舉”。
焦點問題:在環境公益訴訟中,將發揮啥作用?
蛤履行相應職責 支持公益訴訟
周宏偉:新環保法將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范圍進一步擴大到社會組織,于5月1日開始施行的立案登記制也將利于解決環境公益訴訟立案難的問題,今后一個時期內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數量應該會有一定增長。檢察機關在環境公益訴訟中應當履行的職能主要有: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民事、行政案件進行訴訟監督,重點開展支持社會組織起訴、督促行政機關起訴,對于法院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進行立案監督,依法監督糾正環境公益訴訟中“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的問題。符合條件的,檢察機關也要作為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這也是省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的重要職責之一,我們將會履行好相應的職責,讓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在保護生態環境中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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