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接電話被告知涉嫌洗黑錢 40天被騙1127萬
廣東警方連續偵破兩起特大跨境電信詐騙系列案,涉案金額高達7000多萬元
昨天上午,廣東省公安廳召開“3+2”專項行動暨打擊整治電信詐騙犯罪發布會。據通報,深圳一家高科技公司的工程師常某,被連續詐騙40天,被冒充青島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騙子,以其涉嫌洗黑錢為由詐騙1127萬元。
境外抓捕現場
電話稱事主涉嫌洗黑錢
警方介紹,騙局從2014年12月21日開始。當天,常某接到自稱某快遞公司的電話,對方稱他通過該快遞公司寄了28張卡到泰國。事主矢口否認。對方緊接著稱常某的公民信息有可能被人盜用來洗錢,并幫他轉到公安局去報案。
接下來,電話就被轉到“青島市公安局”。轉接電話在事主手機上所顯示的號碼,和114上可查詢到的號碼一致。參與辦案的朱警官說,有些事主會主動撥打114上的公安局電話試圖報警,但對方會用技術手段讓該電話占線,等事主掛機后,再打進來。
“之后他們引誘事主登錄假冒的最高人民檢察院 釣魚 網站進行詐騙。”朱警官說,“釣魚”網站和檢察院的真網站是實時同步的,不同的是網站上增加了兩個飄窗,上面顯示偽造的逮捕證、通緝令等文件,讓事主相信自己的身份信息確定被冒用了,進而欺騙事主根據詐騙分子的指令進行網銀登錄操作并開啟遠程操控程序。
持續40天不覺自己被騙
朱警官介紹說,詐騙分子之所以能掌握到事主的詳細情況,是他們通過中間商以每條50元的價格把事主的信息買到,而中間商又是在網絡上以每條15到30元的價格買到事主身份證號碼等其他詳細資料。
朱警官透露,在被連續詐騙的40天里,這位事主一直沒有意識到自己被騙。在詐騙過程中,詐騙分子讓事主新開了一個銀行賬戶,然后分幾次往賬戶里匯錢。“他們警告事主,這個新賬戶不能查詢,里面的錢不能動,否則無法證明事主清白。”詐騙分子還警告事主不能將此事告知家人。
遠程轉走巨款臺灣取現
“事主根據詐騙分子的指令進行網銀登錄操作后,系統商里的后線電腦手通過木馬病毒獲取網銀賬戶、密碼,然后遠程操控事主電腦把被害人賬戶里的錢轉走,后線電腦手會迅速將賬戶里面的錢通過網銀交易轉到一、二、三級等銀行卡上,由臺灣的取款組取現,最后把現金贓款存到指定的詐騙集團成員賬戶上。”朱警官說,在40天的時間里,事主先后往自己的新賬戶匯了1127萬元。
詐騙分子的后線電腦手先是把這些錢以每筆5萬元左右轉到了19個一級銀行賬戶里,接著將19個賬戶里的錢轉到31個二級銀行賬戶里,然后轉到數百個三、四級賬戶,最后在臺灣取現。
跨境行動印尼抓獲39人
案發后,廣東警方經海量的信息研判,確定該詐騙團伙的“話務組”設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2015年4月4日,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協調、印尼刑警總部的大力配合下,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深圳、珠海兩地公安機關協同印尼警方對該窩點采取抓捕行動,現場抓獲3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34名中國臺灣籍嫌疑人,5名中國大陸籍嫌疑人,另繳獲通信工具一批,核破全國該類案件百余宗,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
4月12日,專案組進行第二次收網抓捕工作,分別在成都、廣州抓獲以臺灣人藍某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了為該境外詐騙集團提供銀行卡、手機卡、公民信息等犯罪工具的外圍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