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即墨鼓勵市民舉報污染 獎金不再設置上限
發布日期:2014-01-06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862
核心提示: 本報青島1月4日電(記者丁先明)從今年元旦開始,市民舉報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獎金不再設置上限,舉報人可獲罰款總額20%的獎勵
本報青島1月4日電(記者丁先明)從今年元旦開始,市民舉報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獎金不再設置上限,舉報人可獲罰款總額20%的獎勵。記者日前從山東省即墨市環保局獲悉,即墨市財政為此專門撥出500萬元資金,用于先期獎勵舉報環境污染的市民,借此調動全社會力量,督促每個企業提高環保意識。
即墨市環保局法制科科長董安恩告訴記者,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在許多城市實施過,效果很明顯。噪聲污染、大氣污染以及水污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市民群體,而市民又能提供極為有效的信息,幫助執法部門去發現解決相關問題。
記者了解到,即墨市是青島的工業集聚區之一,有數千家工業企業。此次有獎舉報的范圍涵蓋水污染、大氣污染以及固體廢棄物污染三大類,包括私排工業廢水、毀壞水污染防治設施、私建燃煤鍋爐、傾倒危險廢物3噸以上等7項違法行為。
“有獎舉報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市民可撥打環保局污染舉報電話、登錄環保局網站,或者直接到環保局環境污染舉報中心,對以上各種環境污染行為進行舉報。”董安恩告訴記者,環境污染舉報中心每天有三名值班人員24小時輪流值班,對于舉報信息,環保執法人員將在兩個小時內達到現場,按程序進行勘察、監測。
對于查實認定企業環境違法,給予舉報人相應罰款數額的20%獎勵(含稅),罰款標準以環保部門根據違法事實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為準。
即墨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查實和處罰排污企業需要一個過程,有的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為了第一時間兌現舉報獎勵,即墨市政府專門撥出500萬元予以支持,用于有獎舉報制度先期的啟動資金。
如何保護舉報人的隱秘和安全?即墨市環保局就此作出嚴格規定,一旦泄露舉報人信息,將徹查相關責任人,并向司法部門移送,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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