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妻子謝杏芳被改簽機票短信騙4.5萬
鄧氏叔侄在西城法院當庭受審
京華時報訊 騙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誘騙事主通過ATM機轉賬支付所謂的“改簽手續(xù)費”,借機將卡內欠款轉走。日前,謝杏芳不幸中招,被騙走4.5萬元。昨天,詐騙謝杏芳的叔侄倆被西城法院判刑1年半和1年4個月。
今年1月28日下午,謝杏芳向西城警方報案,稱自己被騙了45635元。
謝杏芳稱,1月24日下午,她在攜程訂了一張北京到深圳的飛機票。2015年1月28日12時許,她的手機收到一條短信,內容為:“尊敬的謝杏芳旅客,您好,您預訂的1月29日北京飛往深圳的HU7703次航班因飛行系統故障已被取消。為避免影響您的行程,請您及時聯系客服,4006691262辦理改簽。敬請諒解,注:改簽需10元工本費。另公司補償旅客100元。海南航空。”
謝杏芳說,她與客服聯系,對方讓她到銀行轉賬工本費10元。她就到西單大街一個ATM機,按照對方提示操作。后發(fā)現銀行卡里的45635元沒有了。發(fā)現被騙,她打電話報警。警方根據銀行取款機上的錄像循線追蹤,在海南省儋州市將鄧氏叔侄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叔侄倆均構成詐騙罪,根據他們在案件中的不同作用,判處叔叔鄧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判處小鄧有期徒刑1年4個月,各判處罰金4000元。
京華時報記者撥打著名羽毛球運動員林丹的妻子謝杏芳的兩個手機號碼核實此事,一個關機,一個無人接聽。關機的手機號碼正是謝杏芳報案時留下的手機號。
>>供述
旅客信息從網上購得
昨天,兩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詳細介紹了詐騙謝杏芳的過程。
37歲的鄧某和27歲的小鄧是叔侄倆,海南省儋州市人。鄧某在2014年就因參與機票改簽的電信詐騙被警方處理過。
叔侄倆供述,他們從網上買來旅客的訂票信息和聯系電話,向旅客手機發(fā)送改簽機票的短信,坐等對方“上鉤”。小鄧負責接聽電話,冒充航空公司的客服人員。
小鄧說,共有3個人給他打電話,另外兩個人覺得不對勁掛了,只有謝杏芳相信了他。他讓謝杏芳向指定的銀行賬號轉10元手續(xù)費,在輸入轉賬金額時,他讓謝杏芳輸入她銀行卡號的前5位并點擊確認。謝杏芳銀行卡號的前5位是45635,故被轉走45635元。
小鄧說,謝杏芳曾對此操作提出過質疑,他解釋稱這只是一個驗證碼,以確認是旅客本人操作,成功欺騙了對方。得手后,小鄧通知鄧某迅速取款。
對于兩人的旅客機票信息來源,目前尚未查清。叔侄倆在法庭上供述稱是通過QQ群買的,但是提供不了賣家的具體信息。而鄧某在公安機關供述時曾說有個上家叫“阿光”,對方提供了銀行卡和綁定400號碼的手機,給旅客群發(fā)詐騙短信也是“阿光”負責。但鄧某并沒有提供“阿光”的有效信息,其背后是否有個詐騙團伙也無從查證。
>>提醒
撥正規(guī)客服確認真?zhèn)?/b>
謝杏芳在與民警交談時表示,這種借機票改簽的詐騙類型,她沒有聽說過。實際上,此類詐騙在2013年就被北京媒體報道過,近幾年在全國各地也是多發(fā)。
辦案檢察官介紹,這類案件多是利用了公眾過于相信類似于“400”電話等看似正規(guī)的電話號碼,殊不知犯罪分子可以對來電、來短信號碼進行篡改,而現在一些網絡免費電話撥出的號碼也會顯示“400”開頭。檢察官提醒,收到涉及財物的短信要多加辨識,不可盲目根據短信提供的電話或網站鏈接予以操作,可先撥打正規(guī)的客服電話予以確認。遇到退改簽機票的電話或短信,一定要先咨詢出票方,以防上當。涉及轉賬匯款一定要謹慎,尤其是不能輕易給個人賬戶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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