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原少林弟子進京舉報釋永信通奸"十宗罪"(圖)
舉報材料。
相關新聞:
“我們也是忍無可忍了,不得已才進京舉報。”
8月8日,釋永信徒弟,曾為少林寺四大金剛之一的武僧總教頭釋延魯,與少林寺原僧人或員工共6人,一同來到北京,準備向國家有關部門遞交材料,實名舉報釋永信“十宗罪”。這是自神秘舉報人“釋正義”出現以來,釋永信面臨的最為正式的一次舉報。此前,“釋正義”連續五波通過網絡舉報,舉報內容涉及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身份證違法、與女性通奸、違反寺規、侵占少林寺資產等多個方面。此次赴京舉報的6人,均否認自己是“釋正義”。
對于組團進京舉報此事,少林寺有關人士稱,仍在調查中,不方便接受采訪。
另據報道,在網絡舉報者“釋正義”被登封宗教局查明“不存在”后,此前被部分少林弟子懷疑為“釋正義”的釋延魯正在北京實名舉報釋永信。7月25日以來,一位名為“釋正義”的人士多次通過網絡舉報釋永信“私生子”、“玩弄女人”和“侵占少林財產”等問題。
舉報者包括釋延魯在內,共計五人。
五位舉報者在舉報材料中提到多起此前網絡上未出現的問題,并蓋有指紋印,填寫了身份證號和手機號。
舉報材料已交至河南和登封兩級相關部門。釋延魯等人在闡述所舉報的問題時,暫未出示任何物料證據。
傳聞1 與情人經濟糾紛?
釋延魯:釋永信向他索錢賠情人
“我不是釋正義。”釋延魯表示,他和其他舉報者是受此鼓舞,決定反映一些“親身經歷”和“知道”的關于釋永信的問題。
“釋正義”最初在網絡上聲稱,釋永信和尼僧釋延潔有私生子,二人均擁有兩個身份證,并貼出一張釋延潔與女童的照片,聲稱圖中兩人是釋延潔和其私生女。隨后,“釋正義”又貼出了一組疑似警方筆錄的圖片,指稱釋永信和一位名叫劉立明的女士存在不正當關系,并因此被警方調查。
針對這些問題,原少林寺武僧總教頭釋延魯說,他能以親身經歷和所見證實,這些問題的部分信息是真實的。
釋延魯稱,2004年,劉立明和釋永信之間有一起經濟糾紛,起因是一批佛像的貨款結算。釋延魯聲稱,他全程參與了這場糾紛從發生到調解的過程。
“是釋永信報的案。”釋延魯表示,2004年的一天,他跟隨釋永信、寺院內管理寺務的工作人員殷某某和釋永信司機龐某前往鄭州。去鄭州第二天,釋永信去鄭州市公安局報案,稱劉立明敲詐。警方隨后開展了調查。
“后來劉立明向公安機關提供了有關她和釋永信發生性關系的有力證據。”釋延魯說,這之后,釋永信答應賠付劉立明300萬元,其中200萬為釋永信向他索要。
“在這次要賬發生之前,劉立明的哥哥來向方丈要過錢,方丈安排我拿出70萬。我安排學校校長從少林武僧培訓隊(注:后來改名少林寺武僧團培訓基地)的賬上取錢,交給釋永信的司機龐某轉交。”釋延魯說,再后來,劉立明來登封大鬧一場要賬,釋永信又安排他拿出130萬,他“親自經手”辦理。
釋延魯表示,這兩筆錢,移交時并未留下書面證明,只有參與的幾人能夠證明。
傳聞2 與尼僧有私情?
釋延魯:兩人同住酒店一間房
按“釋正義”曝光的信息,釋永信母親胡昌榮的戶口本上共有5人。其中,韓明君被指實為釋延潔法師,6歲的韓佳恩被“釋正義”指為釋永信與韓明君所生的女兒,而24歲的劉夢亞則被指為釋永信與另一個女的關麗麗所生的女兒。
根據胡昌榮的戶籍信息顯示,韓明君為“外甥女”,韓佳恩為“外孫女”。澎湃新聞在7月29日下午向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證實了資料的真實性。
“韓明君和釋延潔是一個人。”釋延魯稱,2012年,釋延潔去澳大利亞,使用過叫韓明君的身份證。此后也多次使用這一身份證訂機票。釋延魯還表示,這張身份證的照片,是釋延潔戴著假發拍攝,但他不清楚身份證具體辦理時間。
釋延魯回憶,他第一次見到韓佳恩是在2010年。“在少林寺武僧團培訓基地外,釋延潔抱著個孩子來,介紹說是她的孩子,正過周歲,我還給了紅包。”釋延魯說,這個小孩就是網上公布的圖中幼童。之后,釋延魯又見過幾次該名幼童,但近幾年沒再見過。
2009年11月,釋永信和釋延魯帶領少林武僧助陣安徽阜陽市第十一屆運動會。“我和釋永信一起受邀參加,釋延潔也去了。”釋延魯說,釋永信和釋延潔同住酒店的一間房。他跟著釋永信去過其安徽老家幾次,釋延潔均陪同,“他倆都住一塊,回釋永信父母家,釋延潔也跟著一起去。”
7月27日,少林寺寺務處的釋延芷法師曾回應,網帖舉報的內容都不屬實。網帖中曬出的女子照片確為釋延潔,但是,釋延潔是少林寺下院的當家法師,抱一個小孩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釋延潔與釋永信的來往也僅限于工作上。
傳聞3 侵占少林寺財產?
釋延魯:利用招生辦向他索財物
記者注意到,五位舉報者均實名舉報。五人均向記者表示,有在少林寺或其所屬公司工作多年的經歷。
釋延魯在2012年離開少林寺,他聲稱離開原因系與釋永信交惡。交惡緣由是釋延魯舉報的另一問題:釋永信利用寺院的招生辦公室多次向他索要財物。
按照釋延魯的表述,2005年初,他在少林寺寺院錘譜堂設立一間辦公室招生。2010年2月初和2012年1月,釋永信借使用少林寺房屋為由,要求釋延魯給錢。釋延魯分兩次向釋永信的個人賬戶上各支付了100萬。釋延魯說,2012年底,釋永信再度要求他支付200萬元,釋延魯拒絕支付。隨后,二人交惡,這間辦公室被鎖上。此后,釋延魯不再與釋永信聯系,兩人不再有交集。
相關新聞
五位舉報者
在少林寺多年
這五位舉報者都聲稱在少林寺內生活、工作多年。
其中,舉報者釋延魯曾擔任少林寺武僧總教頭。他如今的身份是少林寺武僧團培訓基地教育集團的法人代表。少林寺官方稱,釋延魯因還俗并結婚生子而被少林從常住名單中除名。
王永華稱,在2007年底至2011年底,其在河南少林無形資產有限公司任法務部總監。
李國營自稱,2000年被釋永信任命為少林寺武僧團團長,直至2009年。2009年初,李國營前往云南昆明創辦少林武術職業學校并兼任校長。
剩下兩位舉報者分別為李海朝和鄒宗明。李海朝于1997年起在少林寺常住院出家修行,法號釋延仁。他自稱擔任過釋永信的侍者,負責照顧釋永信的日常生活。2006年還俗離開少林寺。鄒宗明曾是少林寺武僧團的教練,其工作時間段為1997年至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