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修改 “汽車三包”有了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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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汽車廠商對渠道和零配件的高度壟斷,不僅讓導致整個中國汽車維修行業畸形,而且也讓車主們苦不堪言。
今年8月26日,交通部連發兩記“重磅消息”:一是使用了10年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如今有了修改,二是去年十部委牽頭的《關于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即將開始實施。
至此,汽車的售后維修問題有了更強力的保護傘。
強制指定4S店維修
將被視為違規
上周,交通運輸部正式發布關于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對2005年發布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提出十項修改意見,其中,強制指定4S店維修、維修只能換原廠配件等要求被視為違規。
在十項修改當中影響較大,比較受關注的第一項是,車主可以自由選擇修車的地點。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這意味著以后如果修車時對方表示“要是不在我這里保養,出了質量問題廠家不負責”,就是絕對的違規。
對此,中國汽車維修行業協會汽車維修配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魏同偉表示:“授權的4S店和主機廠不能限制(消費者)到社會上去修車,也不能說你到了修理廠修車了就不管了。”
而對于配件方面的使用,新規也給出了規定: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原廠件”或“同質件”——在第三十一條新增一款,作為第三十一條第三款。內容為:“托修方、維修經營者可以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機動車。同質配件是指,產品質量等同或者高于裝車零部件標準要求,且具有良好裝車性能的配件。”
業內人士則認為,在打破壟斷、轉型升級的時代背景下,同質配件的出現從此開辟了中國汽車配件流通的新模式。但是同質配件推進還需要做很多工作,在汽車維修保養中以舊代新、少換多收、未換騙收,收取未提供的服務項目的費用等行為屢見不鮮,而維修保養又與行車安全密切相關。
維修車企應公開技術信息
否則將因此受罰
新規將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修改為:“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后六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信息和工時定額。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于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的規定執行。”
這意味著新車型上市時,生產廠家要公開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及工時定額——一方面打破了信息方面的壟斷;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價格的透明,4S店將按照工時定額收取相關費用。此外,新規要求,客戶的相關維修歷史將被強制上傳國家平臺,且客戶有權利查看。
“自2015年1月1日起,汽車生產企業(包括從中國境外進口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企業)要在新車上市時,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徑、合理的信息價格,無歧視、無延遲地向授權維修企業和獨立經營者(包括獨立維修企業、維修設備制造企業、維修技術信息出版單位、維修技術培訓機構等)公開汽車維修技術資料”。這也意味著從明年1月1日起,汽車生產廠家要向4s店和汽修廠等公開維修技術信息。
在2015年12月31日前,汽車生產企業要公開全部已進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國產車型以及已獲ccc認證的國產及進口車型的汽車維修技術信息。
意見明確規定企業違反該原則的處罰措施,即:新車型上市3個月未能有效公開車型維修技術信息的,將撤銷該車型有關《公告》和3C認證。意味著該車型將不能繼續銷售。
這一政策將讓汽車修理廠在獲取維修技術信息方面,與4s店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汽車修理廠的市場競爭力能得到大幅增強,消費者的選擇也會更加豐富。
4S店將面臨更大壓力
順應變革也能迎來春天
2015年以來,汽車市場面臨較大的下行壓力。此番交通部的兩記“重磅消息”,對經銷商來說,也將開始面臨考驗。
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鼓勵原廠配件生產企業向汽車售后市場提供原廠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標或標識的獨立售后配件,同時鼓勵授權維修企業向非授權維修企業轉售、提供原廠配件。
這意味著,不用去4S店,消費者在汽修廠買到原廠配件的幾率將大大提高。汽車配件生產廠家直接向汽修廠供貨,可以繞開廠家和4S店,減少流通環節,配件價格也將趨向于合理。
兩個規定一出,有悲觀人士認為,4S店將面臨更大壓力,甚至會引發一些經銷商的退店潮。
不過,在知名汽車媒體人、《汽車商業評論》總編輯賈可則看來,現在能夠理順變革、堅持挺住的經銷商必定會迎來春天。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不適應、素質不高的經銷商被淘汰也很正常,但絕非是行業的崩潰。本報記者 藍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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