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勾結公安副局長 聯合數位警察射殺競爭對手
為了除掉生意上的競爭對手,車行老板勾結警察局副局長,聯合數位警察射殺被害人,然后再誣陷被害人搶劫殺人。這種香港警匪片情節竟然曾在14年前的福州真實上演過。該案中僥幸逃生者陳信滔于2006年狀告車行老板、警察局副局長及福州警方索賠1300萬元。經過漫長的一審、二審、重審,2015年8月16日,福州市中院判決車行老板、警察及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賠償陳信滔686萬元。
由于判賠金額只達到索賠金額的一半,以及對法院認定福州市公安局不承擔賠償責任有異議,陳信滔近日已經提起上訴。
案情:躲過死劫被錯關3年
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2·20槍案”當時震驚全國。2000年,陳信滔與徐承平合作投資福州安詳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及舊車交易業務,因兩人在經營期間產生矛盾,陳信滔的哥哥陳信華找到據稱是“黑道人物”的卞禮忠出面調解,卞調解無果,反而引起徐承平的不滿。2001年2月20日晚,徐承平與時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等人布下圈套,邀請卞禮忠到其辦公室,暗中由福州市晉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隊原中隊長鄭軍、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劉雄等設伏,以徐承平出門摸頭發為暗號,鄭軍等人沖進去將卞禮忠當場擊斃,之后又用事先準備好的手槍,偽造卞持槍搶劫被警方擊斃的現場。陳信滔當時因手機關機沒有接到邀約而躲過一劫。
卞禮忠被擊斃后,徐承平以公安機關辦案的名義,指使林某等人搶走陳信滔停放在安詳車場內的26輛汽車以及過戶資料,后徐將大部分車輛變賣。經估價,被搶的26輛車價值324萬余元。
雖然陳信滔逃過一死,但他和陳信華卻被認作是卞禮忠敲詐勒索的幕后指使人,被判3年有期徒刑,關押1072天。由于案件疑點重重,陳信滔案歷經8次退回補充偵查、3次變更起訴罪名、2次被判有罪又2次發回重審。在飽嘗3年冤獄的苦難后,直至2004年3月4日陳信滔才得以無罪釋放。
2007年,這起警匪勾結案真相大白,福建省高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偷稅罪、誣告陷害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徐承平死刑。鄭軍(福州市晉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隊原中隊長)被判處死刑;劉雄(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被判處死緩。而幕后主使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早在2002年就攜1000多萬美金遠逃美國,后病死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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