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追問:泄露筆錄者被查 釋永信調查進展如何?
沉寂多日的釋永信遭實名舉報事件,有了新的進展。據報道,鄭州市公安局及其所轄公安業務系統擔任領導職務的警官,因涉嫌泄露“釋永信報案”詢問(訊問)筆錄被上級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處分,目前相關責任人正接受進一步調查。
7月底,“釋正義”在網上連續舉報釋永信,言之鑿鑿地稱其通奸、騙財,與多名女性生下了私生子女,引爆了輿情。當時他還貼出多份警方詢問(訊問)筆錄的復印件作為“證據”,也引發廣泛關注。當然,這些筆錄顯示的是,釋永信作為“被詢問人”到公安局反映某女性“敲詐”他的案情。且警方辦案的筆錄,只是對當事人表述的記錄,并不代表司法機關已查明的真實案情。
正像8月2日新京報社論說的:警方筆錄屬于《保守國家秘密法》所規定的“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不允許外泄。公權力倘若失范,比個別僧人的違法、違規更嚴重。所以,這次涉嫌泄露筆錄的相關警官被追究責任,體現了法律嚴肅性。沒有人可以僭越法律,沒有人可以“舉報”揭黑為由不遵守法律。
如今相關警官被停職了,公眾由之而來的疑問就是:釋永信被舉報事件調查進展咋樣了?涉嫌泄露筆錄的警官被停職,將舉報取證手段合法性問題置于了公眾視野,也讓釋永信事件重回輿論視線,這不應成為這次“舉報門”的句號;相反,正如一些網友所說的,警察被停職從側面佐證了舉報線索的真實性(僅僅是“線索”本身的真實性,而非證據可靠性)。
相關主管部門不能放過這些擺在眼前的線索,而應徹查筆錄涉及的釋永信卷入的男女關系及所謂“捐款送人”的事。某種程度上,這些也是釋永信被指控的多項違法、犯罪行為的一部分,故筆錄指涉的案情究竟是怎樣的,還須涉事警方等在縝密調查基礎上,將其依法公開。
而對于整起釋永信被舉報事件,也該有相關司法、行政部門的全面調查。8月27日,國家宗教局宣傳處曾表示,國家宗教局已把對釋永信的舉報材料轉交河南省宗教事務部門核實情況,之后,河南省宗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抽調工作人員介入調查,有結果后將馬上對外公布。”希望這種“公布”,不是冷處理,也不只是單薄的結果公開,還有調查進展的及時披露。
說到底,釋永信遭舉報事件中的細節、過程,都該導入法治視角下,以依法處理為落點。法治,施行“一斷于法”:無論是頗有社會地位的少林寺方丈,還是不露真容的舉報人或是泄露筆錄的警察,衡量他們是非的最終準繩是也只能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