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懺悔:以為檢查只是"一陣風" 過去就沒事
●原任職務:江蘇省海安縣職教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4年1月20日,海安縣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犯罪事實:1998年7月至2013年初,吳如林在擔任海安縣農工校校長和海安縣電大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學校商店承包人和校辦廠負責人等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合計人民幣72.3萬元。
我的經濟問題是伴隨著職務的變化、權力的增大和貪欲的膨脹不斷累積的。“四風”讓我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把老板們的甜言蜜語錯當“春風”,喪失了底線。我在分管校辦企業、產業過程中,經常和一些企業老板一起吃飯、喝酒,漸漸地,我的思想動搖了,認為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當然,老板們也不是只給我送來甜言蜜語,只要能幫他們做事,自然也有我的好處。老板們牢牢抓住了我貪圖享樂的弱點,他們一次次用金錢讓我的欲望大門敞開。之后,我把老板的話當“春風”,一發不可收拾,進而喪失了原則,喪失了底線。
把群眾的呼聲錯當“歪風”,喪失了立場。我任職校長期間,始終伴隨著群眾非議。任職的最初幾年,我也嘗試過和群眾溝通。但由于心里有鬼,我始終不能真誠地去化解這些矛盾。漸漸地我離群眾越來越遠,甚至把逆耳忠言當成“歪風”,逐步喪失了群眾立場。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卻一意孤行,干著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勾當。
把領導的提醒錯當“耳邊風”,喪失了黨性。到電大任職不久,縣委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專門找我提醒談話,他們一針見血地指出了我身上的一些不良行為和現象,以及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我當時也很緊張和不安,害怕問題暴露。我想辯解時,領導們明確指出,客觀理由不要講,說得好不如做出樣子,組織上就是要看你的下一步行動,看你如何把路走好。談話過后,我也有過激烈的思想斗爭,但僥幸心理還是占了上風。后來,縣紀委、教育局的領導對我也有過多次提醒和質詢,我都當成了走過場、耳邊風,在危險的道路上毫無顧忌地橫沖直撞,迷失了正確方向。
把組織的調查錯當“一陣風”,喪失了信念。2013年上半年,有關方面對我校進行財務審計,我沒當回事。7月25日,組織上開始調查學校內部有關人員的問題,我有點不知所措了。我開始打聽情況,并選擇了向領導匯報、辯解的老路。我錯誤地以為這是“一陣風”,過去了就沒事了。被“雙規”后,我仍用對抗的方法來應對組織調查。現在想來,我是多么可笑。我就這樣錯過了坦白從寬的機會,如今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