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辦“單身證明” 市民買房難享優惠(1)
昨日,記者就此事詢問了民政部,民政部回應,政策出臺前已與相關部委協商,將盡快出臺配套措施。
購房、戶口遷轉需婚姻證明
在北京工作的佟女士昨日告訴新京報記者,其在香河購買了首套商品房,開發商通知她需要提交“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方能享受首套房的契稅優惠,而北京市目前已無處可辦此類證明。
佟女士告訴記者,她購買的這套價值40多萬元的房屋優惠后的稅收為3000多元,而如果不能享受優惠則需要交納11000多元的稅收,損失近萬元。
佟女士所說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即證明自己未婚的“單身證明”,此前,北京市民可以在全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構開具此類證明。
北京某高校畢業生王濤畢業后在京繼續讀研,他的戶口需要從朝陽區小關派出所轉至海淀區甘家口派出所。在辦理戶口遷轉時,甘家口派出所要求戶口婚姻一欄不能空白,而小關派出所填寫此欄時,則要求王濤出具民政局開辦的未婚證明。
“如今民政局已不再開具此證明,小關派出所沒有證明就不蓋章。現在都落不了戶。政策出臺不能事先銜接好嗎?”王濤說。記者從北京市了解到,在涉及戶口遷轉、辦理貸款、房屋過戶等多處仍然有部門要求市民開具婚姻證明。
民政部門不再開具
今年9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發布通知,自即日起,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為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是為了落實民政部近日下發的通知精神,切實減輕老百姓的辦事負擔,要求各地從接到通知起立即停止此類證明的開具。
9月17日,民政部官網發布消息,要求在證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并會同相關部門落實部門間信息核對的具體措施。如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據,需要了解核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可通過開放信息核對端口、公函往來等多種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信息核對工作,不再需要當事人在婚姻登記信息使用部門和民政部門之間往返奔波。
在9月17日民政部公布取消辦理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至昨日記者發稿前,全國已有北京、天津、遼寧、湖南、安徽、山東、江蘇、浙江、湖北、寧夏、海南11個省市宣布停辦此類證明。
地稅部門:可暫要求納稅人提供婚姻承諾書
昨日,記者致電為佟女士代收相關稅收的房地產開發商。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開發的香河相關樓盤11月交房,目前當地地稅部門要求購房者必須提交包括單身證明在內的材料才能辦相關稅收優惠。“河北香河地稅部門稱沒接到稅收優惠所需材料的政策變更通知,堅持按原政策辦。”
記者隨即撥打了河北省地稅部門的電話,一名工作人員稱,河北省地稅局近日向該省的地稅系統下發了一份《關于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證明停辦后家庭唯一住房政策把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