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這些女官員落馬前都做了什么荒唐事
十八大以來13位廳級以上女官員落馬
觀海解局記者統計發現,十八大以來,至少有13位廳級以上的女官員落馬。
廳級落馬官員有西藏自治區審計廳原黨組成員、原副廳長孫玉英、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原主任鄭秋紅、重慶市外經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何為、四川省紅十字會原巡視員文家碧涉、廈門市經濟發展局原局長柯志敏(副廳級)、河北省民政廳原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劉萬青、晉中市委原副書記張秀萍和高平市原市長楊曉波、四川樂山市委原常委、元常務副市長李佳。
省部級高官北京市委副書記呂錫文、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副政委、紀委書記高小燕等在內的三名官員。
其中包括孫玉英在內的5名女官員目前還在接受組織調查,而柯志敏被提起公訴,劉萬青、楊曉波、張秀萍被移送司法機關。李佳已經被逮捕,文家碧等已經被宣判。
觀海解局記者發現,這些女官員的被查的原因大部分是“嚴重違紀”,已經有判決或提起公訴的女官員也大多是貪污受賄。
高小燕曾發動群眾斗群眾
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副政委、紀委書記高小燕系十八大以來首個因貪腐落馬的女將軍。據媒體報道,高小燕少將因涉嫌受賄于2014年11月27日被軍隊檢察部門帶走。
高小燕在2005年任解放軍309醫院政委,而其出事主要也是在這段時間。 據《解放軍文藝》等報道,在高小燕擔任309醫院政委期間,醫院開展了浩浩蕩蕩的新建、改建工程:建設了15棟宿舍樓,以及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可停放約1000輛車、有“全國醫院車庫之最”的大型地下車庫,還新蓋了干部醫療保健大樓、結核病研究所大樓,改擴建了門急診大樓。
《環球人物雜志》報道:據309醫院一位了解后勤的人士介紹,在高小燕任職期間,院里部分高層干部貪占住房的現象非常嚴重,高小燕本人也是這樣,在她調離309醫院兩年多后,仍占住著這里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還占用著醫院原來給她配的車。她被查時曾遭抄家,抄的就是這處住房。
退不出被占住房,很多本該分到住房的人也分不到,就找院領導去鬧。“在職的有害怕高小燕的,都搬出來了;退休的人不怕她,就跟著鬧。甚至有人公開宣稱,反正占著兩套房子,我就不退。”
后來,高小燕出了一個招,直接把被占著的房子分給沒房的人,讓他們自己去解決。“于是,新分到房子的人直接拿到了鑰匙,能打開門的,便將屋子里占房人的東西一股腦兒扔出來;打不開門的,也等不及了,就強制把門給撬了。”
“這不是發動‘群眾斗群眾’的運動嗎?這個事兒鬧得影響特別壞。這樣一來,將整個醫院住宿區攪得不得安寧。”說起前幾年的分房風波,該知情人士覺得還歷歷在目。
文家碧把“有錢能使鬼推磨”當至理名言
2014年2月19日,四川紀委消稱,四川省紅十字會原巡視員文家碧涉嫌嚴重違紀被查。2015年7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級法院判處其貪污罪、受賄罪,二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60萬元。
觀海解局記者發現,在她的懺悔錄中,她這樣寫到:“我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是至理名言,從思想上產生了對金錢的強烈欲望。”
文家碧18歲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擔任資陽市副市長,后調任四川省人口計生委副主任。2009年,調任四川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 我的早期生活并不寬裕,當時上有雙方老人需要贍養,下有孩子需要撫育,我和丈夫經常因為經濟拮據鬧別扭。兒子上中學的時候,想讓我給他買一雙耐克鞋,因為太貴我與他僵持了一個多月。那時候的清貧生活使得我很眼紅有錢的人,特別是見到那些花錢如流水的行為,心里非常不平衡,覺得有錢真好,錢多能辦成很多事。”
她認為權力和金錢一樣重要,因而導致后來手里有了權力就抓住機會追逐金錢。她擔任紅會領導后,權力集于一身,基于“當官不掌權,不如回家去種田”的思想,加之自己已近退休,覺得當官十幾年,沒撈沒貪劃不來,因此,只要有機會拿錢,不管是違紀還是違法我都敢干,不管誰送的錢我都敢收,瘋狂收錢達到極致。
楊曉波與上下級保持情人關系
2014年11月26日,山西省4名官員被“雙開”,其中兩名女性官員均與他人通奸,觀海解局記者發現。這是中紀委首次在通報女性官員問題時采用了“與他人通奸”的表述,而這里面就包括山西高平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楊曉波。近日,山西太原檢方對楊曉波的指控首次披露,楊曉波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1430余萬元,受賄物品中除了翡翠首飾、金條,還有百達翡麗以及卡地亞等名表。
經紀委部門調查,楊曉波在擔任高平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收受禮品;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奸。
楊曉波1971年出生,2011年5月,40歲的楊曉波從晉城市城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的職位上升任高平市市長,被稱為“火箭提拔”。據透露,楊曉波在調查中承認“與多名上下級長期保持情人關系”。
張秀萍因通奸被移送司法機關
與楊曉波一起被查的還有晉中市委原副書記張秀萍。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經查,張秀萍在擔任山西省紀委副秘書長、監察綜合室主任、常委,晉中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收受禮金;與他人通奸。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根據官方解釋,“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與配偶以外的異性自愿發生性行為,屬于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明確規定: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