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環保行業投資分析:水處理市場景氣度推高
發布日期:2016-05-16 瀏覽次數:705
核心提示:我國水價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充分體現水資源緊缺狀況,以節水和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機
我國水價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充分體現水資源緊缺狀況,以節水和合理配置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核心的水價機制。作為水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水資源費反映的是水作為資源的緊缺程度。但由于水資源費存在征收標準偏低、征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其對水資源合理開發和節約保護的作用并未有效發揮。此次改革水資源費,采取費改稅方式,將有利于進一步理順水價機制,而水價調整將使水的資源屬性進一步得到體現,從而助益包括水務運營在內的整個水處理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以河北作為突破口,有利于水資源稅改的加快推進
河北省水資源稟賦較差,水量和水質性缺水均較為嚴重且地下水超采問題突出(河北人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總量及超采面積均占全國的1/3),通過水資源稅改改變水資源短缺的局面具有急迫性。同時,河北在試點水資源費改革試點方面所具備的基礎條件較好(14年以來,河北采取了加強水利建設、推進農業綜合水價改革等多項措施開展了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此次,試點首選河北,或有利于更好打開水資源稅改局面和稅改經驗探索,從而促進水資源稅改在全國范圍在加快推進。
最低稅額標準及差別化征稅方式,有望推升節水及再生水市場景氣度
“試點暫行辦法”明確,將水資源稅征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實行從量計征,一般取用水最低稅額標準為地表水和地下水平均分別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和1.5元。對于超計劃取用水、特種行業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從高制定稅額標準,正常生產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平不變,同時對于取用污水處理回用水、再生水等則進行減免征收。確定最低稅額標準以及試點差別化的水資源稅征收方式,一方面用水成本的上升將倒逼高耗水行業企業加大水污染治理及采用節水措施,從而將帶來污水再生利用和節水等技術需求;另一方面,政策的引導和鼓勵也將加快推動再生水和節水細分行業發展。
關鍵詞:
水處理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