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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案提示-
中國江蘇網5月23日訊 去年下半年,廣陵警方根據一條舉報線索,挖出兩個介紹賣淫的犯罪團伙,被抓的賣淫女均為在校學生,他們勾結、交易緣于一個專門的QQ群。近日,該QQ群群主及賣淫團伙兩名上線先后因介紹賣淫罪在廣陵區法院獲刑。在校女學生為何淪為賣淫女?本期讀案,為您講述。
第一回
志趣相投少女結為閨蜜
為謀錢財女生步入歧途
江蘇女孩阿瑤,1998年出生,2014年考入江蘇某中專院校。在校期間,因為沒有了父母的管束,加上叛逆心理作祟,只要有時間,她就會去溜冰場溜冰。在這里,她認識了小靜。
小靜和阿瑤同齡,在江蘇另一所中專院校讀書,經常逃課上網、溜冰。“志趣相投”的兩人一有時間,就約在一起玩,漸漸成了無話不談的閨蜜。
相處過程中,阿瑤發現,小靜雖然家境一般,但好像從來不缺錢花,不像她,父母雖然做生意,但對她用錢管得比較嚴,這讓她很是羨慕。直到2015年6月左右,兩人在聊天時,小靜才告訴了她這些零花錢的來源。
在認識阿瑤之前,小靜在網上除了玩游戲,就是混跡于各種論壇,隔三岔五發自拍求關注。2014年上半年,小靜在論壇上傳了一張自拍照。不一會兒就接到了幾條私信,其中一條來自男網友“浮城”:“約不約?500元。”
因為經常上網,小靜很快明白了這句話隱含的意思。而那段時間,她經常和朋友上網、溜冰等,父母給的零花錢根本不夠用。隨后,小靜和“浮城”互留聯系方式,約定了交易的賓館。幾天后,兩人在該賓館見面,發生了性關系,“浮城”給付小靜500元。這次經歷,讓小靜看到了掙錢的捷徑。此后她一旦缺錢,就會和“浮城”等男網友聯系,并進行交易。
2015年上半年,小靜被拉入一個名為“開心約吧”的QQ群,在群里認識了“橙子”。“橙子”是江蘇一所大專院校的學生,經常約她去酒吧玩,介紹“生意”或者朋友給她,并請她帶朋友一起加入他們的圈子。因此,小靜才找到阿瑤,并邀請她加入。
聽了小靜的經歷,阿瑤難以置信,斷然拒絕小靜的邀請。見阿瑤態度決絕,小靜不再勉強。但是,她沒料到的是,不多久,阿瑤竟主動妥協了。
2015年下半年,阿瑤逛街時,看中了一輛價值三四千元的自行車,就向父母要錢。一聽女兒要買這么貴的自行車,父母堅決反對。阿瑤再無他法,只好求助小靜,隨后跟她“入行”。
此后,阿瑤一旦缺錢,就會私下請小靜或者熟識的網友幫忙介紹嫖客。直到2015年11月,廣陵警方將她和小靜“請”進派出所。
第二回
下線被抓賣淫團露狐尾
順藤摸瓜偵查員擒頭目
交代了違法事實后,阿瑤和小靜有一點百思不得其解——從事賣淫活動期間,她們全部使用網名或化名。除了學生身份外,嫖客及網友對她們的真實身份一無所知。那么,警方是如何查到她們的呢?
2015年10月下旬,一條舉報線索被移送到湯汪派出所,內容大致為,一個QQ交流群內,有女子從事賣淫活動。
接到線索后,偵查人員初步調查獲悉,被舉報的女子真名叫林琳,1994年出生,徐州人,江蘇某大專院校學生。2015年10月間,她多次來揚州從事賣淫活動。
確認舉報內容屬實后,警方隨即電話通知林琳,勸她主動投案。2015年11月初,林琳主動到公安機關,交代了犯罪事實。
接受調查時,林琳懊悔不已。從一個在校大學生到賣淫女,林琳的淪落,緣于網絡游戲——2015年,林琳玩網絡游戲花掉了兩萬多元。這筆資金窟窿讓她無法填補,于是開始尋找掙錢的路子。其間,她加入了一個搶紅包的QQ群,在群內認識了網友“山峰”。后在“山峰”的金錢誘惑下,她開始從事賣淫活動。其間,林琳發現,“山峰”一直企圖控制她,并從嫖資中抽取好處費,為此兩人鬧掰。此后,她開始“投奔”群主,并經群主介紹從事賣淫活動。
2015年下半年至案發,林琳的“客戶”一部分來自“開心約吧”QQ交流群群主介紹,另一部分來自該群其他成員私下交易。
調查過程中,偵查人員發現,該QQ群是一個專門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的交流群,群內50人左右,群主昵稱“狼王”。隨著調查的深入,“狼王”的真實身份浮出水面,他真名叫唐東陽,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
2015年11月中旬,經警方電話勸說,唐東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第三回
成員聊天曝出真實身份
群主謀利瞄上女性群友
唐東陽,1980年出生,江蘇淮安人,離婚后,獨自在揚州生活、工作。有段時間,他覺得無聊、孤獨,想找人說話,因此建立了一個QQ交流群,并不斷從其他QQ群中拉網友入群。
起初,該QQ群里主要是發紅包、閑聊,以此吸引了很多網友加入。在此期間,唐東陽從群成員處得知,群里有女網友專門從事賣淫活動,這讓他動了歪念頭。隨后,他把群名改為“開心約吧”,群聊天的內容也由以前的發紅包、搶紅包,轉變為賣淫嫖娼的話題。
就這樣,群里人氣越來越高,其中一個女網友和唐東陽在群里互動頻繁,這個女網友就是林琳。聊天過程中,唐東陽得知,林琳在江蘇一所大專院校讀書,私下從事賣淫活動,于是就約林琳見面。支付林琳嫖資后,唐東陽得知,林琳需要錢,因此就不斷介紹男網友給林琳,事后,這些男網友會給唐東陽發20元至30元不等的紅包作為中介費。
2015年10月下旬,唐東陽得知該聊天群可能被警方發現后,隨即解散該群。原本他以為,群解散后,警方就不會找到他,沒想到,半個月左右,他就接到了民警勸其投案的電話。
第四回
警方深挖賣淫團伙覆滅
頭目獲刑其他群友被罰
唐東陽歸案后,警方對該群內女性網友進行調查,通過進一步深挖,發現群中有數名賣淫女和嫖客。在對涉案人員調查過程中,偵查人員從中又挖出一個賣淫團伙,該團伙的上線叫“橙子”以及其男性朋友老蔡。和唐東陽不同的是,該賣淫團伙是線下聯系,主要頭目為老蔡,他手下的賣淫女均是在校學生,其中就包括阿瑤、小靜。
小靜和阿瑤落網后,警方對“橙子”及老蔡展開抓捕行動。2015年11月14日、18日,偵查人員先后在金鷹國際購物中心星巴克店內、汊河街道一燒雞公店內,將“橙子”、老蔡抓獲歸案。經詢問,兩人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查,“橙子”在該犯罪團伙中不僅是介紹者,也從事賣淫活動。她生于1995年,和林琳是校友。
2015年下半年,“橙子”在網上四處發簡歷找兼職時,被唐東陽拉入“開心約吧”QQ群。其間,她見群里的其他同齡女孩從事賣淫活動,就決定以此作為“兼職”。在此過程中,她先后認識了小靜、阿瑤以及嫖客老蔡。得知“橙子”是大學生,老蔡開始對她比較“照顧”,并經常介紹“客戶”給她,直至案發。
案發后,公安機關對林琳等賣淫女及涉案嫖客共計10多人處以行政處罰。唐東陽、老蔡、“橙子”先后被廣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近日,廣陵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唐東陽等3人的行為均構成介紹賣淫罪,鑒于唐東陽有自首、立功等情節,法院依法對3人處以相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