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新聞可以說是“年經帖”,各地每年都會出現。有意思的是筆者看到在被問到未來規劃時,袁同學提出想去銀監會工作,還說原因是“互聯網金融在逐漸地涌現,所以我覺得銀監會的工作還是挺重要的。”
筆者想說的是,銀監會可不只管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也不只銀監會在管哦。關于后者,根據官方文件《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互聯網金融的分類和各部門監管責任的界定,銀監會只負責P2P網貸業務、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管,其他方面,互聯網支付由央行監管,股權眾籌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由證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由保監會監管。
歡迎更多有抱負的同學關注互聯網金融!廣闊天地,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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