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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凈化檢測市場三大亂象分析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4-05-04  瀏覽次數:639
核心提示: PM2.5有效去除率達到99.9%、甲醛分解率達99.92%、除異味率達99%。這是記者近日在售價僅99元某國產品牌空氣凈化器的宣傳冊上看到
    “PM2.5有效去除率達到99.9%、甲醛分解率達99.92%、除異味率達99%……”。這是記者近日在售價僅99元某國產品牌空氣凈化器的宣傳冊上看到的檢測數據。這些檢測數據是如何得出的?檢測報告是否是權威部門出具的?這么便宜的產品敢買嗎?作為當前銷售最火爆的健康家電,空氣凈化器也正因產品檢測報告師出多門、凈化數據難辨真偽遭遇消費者選擇難的投訴。

  對此,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也坦言,檢測市場魚龍混雜確實是目前空凈行業面臨的突出問題。而據記者了解,由于檢測環節與利益掛鉤,行業內已經形成了一條由廠商和非正規機構組成的檢測黑色產業鏈。

  檢測市場三大亂象

  檢測單位不具備資質、測試過程及檢測報告不規范等三大亂像助長了企業的虛假宣傳。

  作為一個由惡劣天氣迅速催熟的行業,空氣凈化器巨大的市場“錢景”讓各類企業都紅了眼。“做鼠標的、做碎紙機的,甚至做按摩椅的企業紛紛轉戰空凈行業,投機型企業多,使得虛假宣傳、虛假檢測現象大行其道。”萬家樂空氣凈化器事業部總經理劉詩鋒說。

  宋廣生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消費者面對五花八門的檢測報告確實很難抉擇,但這只是表面現象。事實上,目前空氣凈化器檢測市場的背后亂象主要存在于三個層面:首先是檢測單位不具備資質。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檢測機構必須獲得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的認證,擁有規范的檢測環境——30立方米測試倉,并且對所有認證項目都有檢測資質。而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行業內存在大量的非正規機構,只要企業愿意,他們能夠提供任何數據、出具任何形式的檢測報告。

  其次是檢測過程不規范。這種情況在無檢測資質的機構中尤其突出。例如企業希望送檢的產品PM2.5去除率能達到99%.為了得到這一數據,某些檢測機構會人為將檢測時間從半小時延長到8個甚至24個小時。

  再次是出具的檢測報告不規范。例如某些產品標注了CADR值(潔凈空氣量),但并沒有標明是在多大面積、多長時間內測得的數值。由于消費者并不清楚CADR值是選購空凈的核心指標,往往忽略了這一關鍵信息。與此同時,不規范的檢測報告也助長了無良企業的濫用行為。“比如將甲醛去除率代替所有指標,夸大宣傳;用某一型號的檢測報告移花接木至所有產品中,無形中更增加了消費者的選擇難度”。宋廣生說。

  非強制認證催生黑色產業鏈PM2.5去除率等性能認證并不在國家強制認證的產品名單之內,導致了很多投機型企業有機可乘。

  由于檢測環節與利益掛鉤,目前行業內已經形成了由廠商及非正規機構組成的檢測黑色產業鏈。事實上,這個行業眾所周知的利益鏈并不是短期內形成的。飛利浦空氣凈化器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電子報》記者,空氣凈化器屬于新興品類,目前國內沒有針對空氣凈化器性能(如PM2.5的凈化效果/甲醛凈化效果/CADR數值/房間適用面積等)測試方法的國家強制性統一標準。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很多投機型企業有機可乘。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國內比較權威的、能夠出具空凈檢測報告的機構可分為三類。一是國家級檢測機構,如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二是地方質檢機構,如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總站、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等;三是科研院所,如清華大學實驗室等。

  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在售的正規企業的空凈產品,其檢測機構基本上都在上述范圍內。如夏普和三星某款產品的PM2.5過濾效果及松下某型號產品的CADR值均是經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總站檢測的;飛利浦某型號產品的殺菌消毒效率檢驗是經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檢測的。

  經過梳理不難發現,這些正規企業出具的檢測報告有兩個方面的特點,一是針對具體產品的某一種凈化效果單獨進行檢測;二是出具的檢測報告規范和完整。

  新國標監管效果待檢驗空凈市場的規范需要從源頭打擊檢測利益鏈,同時消費者也要積極發揮監督作用。

  目前正在修訂的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預計將于今年年底發布實施。新國標對于當前空凈市場的檢測亂象打擊力度究竟有多大,業界發出了不同的聲音。

  美的空氣凈化器的一位負責人對《中國電子報》記者表示,新國標對固態、氣態污染物的評價方法和適用面積、使用壽命、能效等指標進行了全方位的修訂,將在一定程度上規范行業發展。

  但前述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坦言:“新國標的作用恐怕并不大。”據他透露,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主要是由國家疾控中心制定的,當時參與起草的只有亞都、美的等少數企業;而在后來修訂過程中,則主要是由家電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負責的,參與的企業多達幾十個。“這就產生了監管難題。一方面,2008版標準側重的是衛生指標,新修訂的標準則強調企業執行中的通用性;另一方面,參與的企業越多,對一些技術指標的確定就越困難,利益糾葛就越復雜,將直接導致目前空氣凈化器監督檢力度仍然不夠。”

  對于這一監管難題,宋廣生建議,市場要進一步規范,一方面離不開主管部門對相關檢測機構的監管,從源頭杜絕虛假報告的產生,讓渾水摸魚的企業無處藏身;另一方面,也需要工商部門對企業進行監管。據他透露,目前北京市西城區工商局已經針對某些企業的虛假宣傳開展了集中整治行動,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凈化市場。除了市場監督,消費者在選購時也要睜大眼睛,對不能提供合格檢測報告的產品不能購買,這是對假冒偽劣產品最有效的打擊。

  業界觀點美的空氣凈化器相關負責人:提升產品的可感知可體驗性由于市場空間大和行業規范性不足,目前空凈行業存在一定的魚龍混雜現象。進入該市場的企業涉及行業廣泛、專業技術和人才儲備良莠不齊,都給行業發展帶來了一定影響。從消費者角度看,空凈產品和技術的可感知、可體驗性不足,消費體驗需要進一步引領和提升。現有的國家標準缺乏對凈化器核心性能指標的清晰規范,因此亟待修訂。相信隨著國標的修訂、消費意識的提升和行業的規范化發展,最終專業、優秀的廠商必然脫穎而出。

  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綜合檢驗部部長魯建國:發揮消費者的監督作用3月15日開始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產品質量由經銷商負責。因此經銷商需要提供規范的空氣凈化器產品檢測報告,消費者只是確認檢測報告中產品型號和生產單位與所購產品一致即可,不能提供合格檢測報告的產品不能購買。除了具體產品的檢測報告,消費者在購買時還要特別關注使用說明與檢測報告是否一致,杜絕檢測報告移花接木的情況出現。

  萬家樂空氣凈化器事業部總經理劉詩鋒:不應盲目迷信“洋品牌”

  當下空氣凈化器品牌、種類繁多,價格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很多消費者認為洋品牌凈化功能好,逐漸走入了“價格越高越好”、“外國品牌更優秀”的誤區。而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又以非常低的價格搶生意,這使國產大品牌幾乎成了“夾心餅干”。其實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應更理性一些,某些外資品牌的研發標準是按其所在國家的生活環境來定位的,很難有效解決中國空氣污染問題。可以說,某些外資產品與國內一些只求獲取高額利潤的低規格產品充斥市場,把原本就不規范的市場攪得更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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