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產業發展的綜合運用市場手段和政府力量
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主要包括為改善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不進一步惡化而進行的各種自然資源開發和保護、環境生態系統平衡恢復等活動。如植被恢復、沙漠治理、地下水資源開發與保護、物種多樣化、新能源的開發等,它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在目前世界環境保護及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資源是綠色國民賬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活動作為環保產業的重要構成部分,有利于克服目前我國將資源和環境分頭管理造成環境惡化、可持續發展水平降低的嚴峻狀況。
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的投入主要包括在資源開發保護(如綠地建設等)和生態平衡恢復活動中投入的各種研究、生產(治理)費用(如沙漠治理)及其放棄的短期收益(如退耕還林、退耕還湖)。其產出主要是環境資源價值(如林木儲量、水資源儲量、物種多樣化等)的增加和各種損失(如洪水、土地沙漠化等)的減少。具體可表現在采用經濟與環境一體化核算制度(SEEA)時國內生產凈值(EDP)的增加。
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巨大,在目前SEEA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其產出效應在國民經濟統計體系中沒有反映出來,但增加其產出是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是一種長遠效益。這類產業中大部分經濟活動投入巨大、見效慢、產出物的消費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物品”特性,基本上不具備市場化的條件。因此,在發展戰略上應采取以政府統籌規劃、統一投資、統一管理為主的思路。目前,我國環境資源惡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宏觀管理力度不足、資金投入不夠。在發展對策上,應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以較快的速度加大資金投入,同時,做好規劃,并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
2.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
清潔生產是通過資源的有效利用、稀缺資源的代用及資源的再利用,實現資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在生產過程中,減少廢棄物和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實現廢棄物和污染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主要包括研究、開發和在生產過程中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減少生產過程的三廢排放量、提高資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減少產品中有害物含量等。
早在1994年公布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中,我國就將開展清潔生產列入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和重大行動中,并制定了行動依據、目標和行動內容。1998年又在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鼓勵企業實行清潔生產”的號召。將清潔生產作為環保產業的重要構成部分,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實現污染治理由“末端治理”向“前端治理”轉變的重要戰略措施,也是加入WTO后企業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對策。
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品和產出品分散在各個產業的生產過程中,是能全部市場化的產業,各產業內部完全具有自我積累和發展的機制。目前制約我國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是市場機制。因此,整體上應采取以企業為主體的發展戰略,政府通過在政策和資金上加大對清潔生產技術創新的扶持力度,推進企業研究、發展和推廣清潔生產技術、設備和潔凈產品。同時,在我國采取措施推進ISO14000標準的實施,培育、發展和完善環保產業市場,規范市場秩序。
3.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
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在現實中表現為兩個大的部分,其一是各類生產型企業內部的各種污染處理工藝以及為這些企業提供廢棄物和污染物處理、綜合利用與回收技術和設備的生產企業;其二是各種排放集中處理、綜合利用與回收企業,在性質上相對于企業生產過程的延伸。后者的投入產出是可以進行獨立統計的,前者則難以劃分為獨立的產業部門,較難進行投入產出(特別是產出)統計。
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包括資本品、上游企業提供的各種中間品和勞動力;其產出包括為排污企業提供污染物處理服務和保護環境兩個方面,這種功能的兩重性為其產業化發展提供了前提。
環境經濟學理論認為,隨著經濟體系的逐步完善,政府職能的逐步轉變,污染源控制服務更多地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其投入將更多地依賴政府財政中的公共投入。但是,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的產出功能具有兩重性;一方面,保護環境是這類產業產出的公共物品功能;另一方面,它還同時具有為排污企業提供污染物處理的功能,從后者來看,具有較完備的投入產出體系。在污染源控制職能社會化后,其服務職能具有市場化(即將污染控制作為一種服務提供給各排放企業)的基礎。因此,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可以采取不同的產業政策。由于我國目前處于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在以后一個較長的時期內,應采取以政府投資為引導、政策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的發展戰略,依靠市場和政府的共同作用,通過各種行政和經濟手段,引導社會上的科技、資金、管理等綜合力量參與進來,形成“政府組織、部門牽頭、企業出資”的新機制,為污染控制型環保產業提供市場化的條件,形成良性的積累和發展機制。而在經濟發展的較高級階段,由于其規模經濟特征和溢出效應,在調整行政和經濟政策的同時,政府通過政府控股、收購等方式,由政府控制這部分產業,將其作為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和管理,由政府來提供這部分公共物品的服務。
4.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
污染治理是指當污染物已經排放到環境中并已產生外部不經濟效應以后,通過采用污染治理技術減少環境中的有害物質含量,從而改善環境質量的一種方式。
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的投入包括資本品、上游企業提供的各種中間品和勞動力,其關聯產業主要是資本品和中間品的生產企業。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的發展,可以為其上游企業(主要是環保機械設備制造業和化學工業)的發展提供需求。但是,由于其產出的完全公共物品特性,有些環境問題涉及到整個流域甚至是全球環境問題,而且,污染治理的投資與運作費用較之污染控制要大得多,且產出的效費比很低,完全不具備市場化的條件。
目前,由于歷史欠賬多和經濟發展快,我國的環境形勢相當嚴峻,污染治理復雜、任務重,加上我國環保法律法規建設和環境保護技術的落后,經濟實力較弱,我國環境面臨繼續惡化的危險。對污染治理型環保產業,應采取以政府為主體的發展戰略,加緊建立和完善環保法律法規體系,加大執法力度,實施政府直接管制措施,嚴厲打擊和制約各種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行為,同時,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應制定和執行環境規劃的目標,落實規劃的資金投入,并改進各種環保資金的管理辦法,切實承擔起治理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的責任。
由于環境保護工作的復雜性,對環保產業的發展應綜合運用市場手段和政府力量,根據各類環保產業的特征分別制定發展戰略和策略。目前特別要通過市場機制的建設,充分運用好各種投入少、見效快的經濟手段,促進清潔生產型環保產業和污染源控制型環保產業的快速發展,減輕我國環境生態面臨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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