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3 11:46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會議指出,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同時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資。要利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和相關產品、綠色發展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為綠色發展服務。要加強對綠色金融業務和產品的監管協調,完善有關監管規則和標準。
中央深改組的指導意見為綠色金融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