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9 23:00
為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貫徹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4月,環境保護部對山西省長治市進行約談。隨后,7月18日~8月20日,山西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長治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饋意見。近日,山西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長治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環境保護督察情況。
督察認為,近年來,長治市將環保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與經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方案,先后開展了多次環保專項行動,推動了當地突出環境問題的有效解決,環保工作曾一度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以來,由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