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9 23:01
造成損失1200多萬元。11月15日,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對上海垃圾異地傾倒案做出公開宣判,王某某等4人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6萬元~20萬元不等。據了解,這也是江蘇省首個涉及生活垃圾的污染環境案件。
2014年10月起,王某某利用在吳中區甪直鎮承包某現代農業物流園用地回填之機,將物流園北側工程承包給他人,南側回填工程轉包給劉某某,任其傾倒、填埋上海運來的生活垃圾。另外,李某某應王某某之邀負責南側及北側工地管理等工作;韓某應劉某某之邀參與南側填埋工程,負責施工管理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