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11 12:03
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應該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但是,在城市水系規劃、城市用地規劃、城市排水工程規劃、公園設計等多部標準中,有關低影響開發的敘述尚不夠全面。應該說,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沒有得到落實。陳永說。
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等相關專項規劃時,要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但是,在實際規劃標準中卻無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要求,小區雨水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