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11 12:38
證,例如,水污染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等污染物排放相關內容都要納入排污許可證。同時,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應作為環境影響后評價的重要依據。推進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相銜接,是當前制定統一的綜合排污許可制度的重點和難點。二者一定要銜接到位、順暢有序、互相補充、形成合力。
其次,要以實際排放數據為紐帶,與污染源監測、排污收費、環境統計等制度做好銜接,從根本上解決多套數據的問題。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和基礎,明確各方責任,制定配套政策,推動固定源環境管理體系重構。
中國環境報:《實施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