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01 17:36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于2016年12月23日修訂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新修訂《解釋》主要有哪些亮點?
答:此次《解釋》的修訂,是自1997年刑法施行以來,最高司法機關就環境污染犯罪第三次出臺專門司法解釋,且距離2013年《解釋》的公布僅三年半左右的時間,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對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重視,對進一步加大對環境污染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