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01 17:36
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應當從重處罰。
四是對案件所涉的環境污染專門性問題難以確定的,繼續實行兩條腿走路,依據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或者環境保護部、公安部指定的機構出具的報告,結合其他證據作出認定。
五是對部分術語的解釋作了規范和調整。關于有毒物質的范圍,刪除了有毒物質中的劇毒化學品和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將其統一納入危險廢物。關于生態環境損害的概念,明確規定包括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的損失和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