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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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
昨天,教育部網站通過政策咨詢欄目答復學生提問時表示,高校嚴禁收取學費滯納金。
有大學生向教育部詢問,因家中經濟原因使學費晚交了幾天,學校要求交每天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且必須交現金,不能提供正式收據。
教育部答復稱,高等學校除收取學費和住宿費以外,未經財政部、發改委、教育部聯合批準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任何學校不得擅自向逾期未繳清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的學生收取滯納金。該學校要求交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