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1 14:03
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表決稿)》(下稱《條例》)中,多種違法行為處罰額度提高,未按規定配備兒童安全座椅、開車打電話等行為將被處罰300元,在實施道路臨時停車收費的路段違停的,處罰起點為500元。(10月31日《南方都市報》)
違法受罰,天經地義。而面對車禍猛于虎的嚴峻現實,重拳出擊和嚴厲懲罰之下,必然取得顯著治理效果。但是,重到什么程度,罰到什么程度,還需要多考量,尤其是能不能一碗水端平,還需相關配套措施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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