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8 09:33
針對公司高層遭《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一事,華潤集團17日下午發布聲明稱,所謂舉報中存在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華潤稱對詆毀、誹謗公司聲譽的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責任及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宋林簡介:
宋林,山東乳山人。1985年進入華潤集團,歷任香港華潤石化經理、高級經理、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企發部總經理及華潤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2004年起,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2008年5月起,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華潤電力[-1.00%]控股有限公司、華潤微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