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2 10:01
后的8年
2005年 6月28日
冀中星摩托車載客時,在東莞厚街新塘村治安隊門口受傷。冀中星認為其受傷是村委會治安隊員毆打所致。
2005年 7月8日
冀中星到厚街鎮公安分局上訪。
2007年 1月31日
冀中星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新塘村委會賠償其人身損害賠償金人民幣338266.99元。
2007年 7月26日
經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冀中星的舉證不足,事實不符,駁回了冀中星的訴求,判其敗訴。
2008年 1月31日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9年 9月
冀中星進京到中央政法委上訪。中央政法委轉交東莞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