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2 09:45
沒有另行任用的話,就成了處分。
云南省紀委政策法規研究室主任尹向陽也認為,現在免職有時全憑領導意志,也不經過任何程序,隨意性很強。
《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要求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則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的干部,在新的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實績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重新擔任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
除了一年時間的硬性規定外,實績突出等規定為相關部門和人員留下了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