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0 09:53
嫖娼已成習慣,這讓他更加堅定了信心。我摸準了他的規律,知道他好嫖女人、好喝酒。于是我就想,他今年47歲,還有13年才退休,我即使跟蹤他到50歲,3年內怎么也得讓我逮住一次啊?
陳玉獻接受本報采訪時,另外提供了一段自己拍攝的視頻。在這段標注為4月8日的視頻中,當晚17點30分發現趙明華從上海高院駕車駛出,17點55分到達延安西路某會所。19時41分,陳玉獻撥打110,舉報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在此嫖娼,結果因律師胡某出面頂包,駕駛趙明華的車輛一走了之。
我進去查到了他們的消費單,消費超過1100元肯定就是嫖娼,因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