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12 09:46
制其出境或采取強制措施,有關部門需要尋求司法機關配合。有些時候,程序協調、審批也需要一定時間。因此,發生立案前或剛立案后的失蹤案例不少見。
李永忠說,中國每年有十幾萬黨員、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但真正夠條件,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占極少數。已被采取強制措施又失蹤的案例幾乎沒有。
同樣在被調查(舉報)期間失蹤的,還有遼寧鳳城市原市委書記王國強。
據報道,王國強曾于2010年7月以赴美國參加女兒畢業典禮為由,辦理了因私出國護照,但因故未能成行。
2012年3月,王國強在美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辦理了一年多次赴美簽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