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3 09:19
權行為,其行為是導致上述案件不能及時依法查處和王立軍叛逃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了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公訴人認為,對薄熙來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審判長主持下,被告人薄熙來對起訴書指控的受賄犯罪事實進行了陳述,并否認了指控。法庭就起訴指控薄熙來受賄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訊(詢)問了被告人,并對出庭作證的證人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進行了交叉詢問。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詢問證人同步錄音錄像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