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3 09:26
至三年級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從四年級開始,除語文、數學、外語每學期可舉行1次全校統一考試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統考。每門課每學期測試不超過2次??荚噧热輫澜稣n程標準。
《規定》提出均衡編班制,要按照隨機方式對學生和教師實行均衡編班。嚴禁以各種名目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編班過程要邀請家長、社區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參加,接受各方監督。一年級新生入學后,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從零起點開展教學,不得拔高教學要求,不得加快教學進度。
《規定》還提出要全面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采取優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