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4 08:41
【庭審現(xiàn)場(chǎng)】(9)
公訴人:公訴人向法庭出示第五組證據(jù),收受徐明為薄瓜瓜償還信用卡欠款所支付的人民幣33.54萬元的證據(jù)。
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一組證人證言,主要是證人薄谷開來、徐明、李某某、張曉軍、王某某等證人證言,證實(shí)薄瓜瓜的信用卡透支,薄谷開來讓徐明出資支付了薄瓜瓜信用卡透支款的事實(shí)。
1.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來妻子薄谷開來的證言,薄谷開來有1份證言、1份親筆證詞。
鑒于薄谷開來證言與親筆證詞均證實(shí)了讓徐明支付薄瓜瓜信用卡透支費(fèi)用的事實(shí),公訴人僅宣讀其2012年11月1日證言節(jié)錄。
主要內(nèi)容:
2011年11月份,當(d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