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1 14:39
方離異具體時點、公司決策及公司治理實踐等,說明皓吉達最近二年實際控制權是否發生變化。第一輪問詢回復初稿顯示,黃國平與黃碧嬋于2021年11月29日簽署離婚協議書。
實際控制人在2021年11月29日離婚,股東之間的關聯關系、一致行動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保薦人在明知前述離婚事項的情況下,未督促皓吉達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按照相關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曾為夫妻關系、報告期內離異、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的時間點等信息;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充分核查,執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發表核查意見的依據不充分。
未督促準確、完整披露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