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1 13:38
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規定的稅額標準上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并報國務院備案。
同時,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新環境保護法等要求,促使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征求意見稿規定,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環保稅。
根據征求意見稿,具有以下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情形的,加倍征收環境保護稅:(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計征;(二)污染物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