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9 17:05
務院今年9月發布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但其效果還有待觀察,但是關于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卻早已在廟堂與江湖都形成共識。據了解,我國早在1987年就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但最近一次修改是在13年前,相關法律規定明顯滯后。
隨著時代的發展,空氣污染物的類型已經發生了變化,過去主要是煤煙型污染,如PM10等。但現在煤煙型污染已經轉變為包括PM2.5、氮氧化物等在內的復合型污染。而對PM2.5等新污染物的防治,在《大氣污染防治法》中體現不多。
各界人士紛紛表示,應該加緊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