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3 11:41
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城市空氣環境質量較差、新環保法貫徹執行不力、部分指標達不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等突出環境問題。
馬鞍山市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相關整改方案應于約談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環境保護部,限期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環境保護部將對整改工作適時開展后督查,逾期整改不到位,將啟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摘牌程序。約談中,高振寧對馬鞍山市主要負責同志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馬鞍山市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對這次督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按照新環保法規定,依法嚴肅查處,利用按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