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3 11:42
監管部門視線。我們多次上門監督檢查,但最高也只能處以幾萬元罰款。寶山區環保局副局長、區環境監察支隊隊長李衛華告訴記者,企業常以設施陳舊老化,或正在制定整改方案等理由嘴上答應。事實上,企業2007年就提出整改方案,卻一直未付諸實質行動。
新《環保法》是殺手锏,還賦予按日計罰、限產停產和查封扣押等嚴厲處罰。但對粉塵無組織排放的調查取證是一道難題。今年1月中旬,監察隊通過伏擊,監察、監測、污控等聯動,確定其違法基本事實,責令限期改正。然而,監察隊在3月底核查時,抓到了企業繼續粉塵無組織排放的行為,于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