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16 08:53
污染問題進行整治,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減15%。同時,中央財政還在2010年設立了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解決各地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削減重金屬排放量、降低重金屬突發環境事件。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將對重金屬污染防治起到積極作用。
然而,從近幾年各地對專項資金的使用不難看出,由于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比較分散,資金額度小,難以發揮聚合效應。此次財政部、環保部改進專項資金分配方式,采用競爭性申報和評審,擇優支持一批重點區域開展治理工作,具有很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