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17 14:04
企業和公眾實現良性循環互動,才能構成現代化的環境保護與治理結構,實現治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
其次,公眾參與是規范政府部門行政行為、遏制權力尋租的需要。政府固然可以代表公眾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有時也會事與愿違。如一些地方政府領導會利用項目審批等權力進行尋租;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短期經濟利益,在招商引資中引入污染企業等。公眾參與的廣泛性可以彌補政府在環境管理上的缺陷,避免環境保護上的政府失效和市場失靈。大力推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公眾就可以對網上公示的環境法律、法規、標準等提出意見或建議;監督違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