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23 21:42
,誤導消費者行為;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業信譽行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行為;附贈式和抽獎式有獎銷售商品,謊稱有獎銷售或者對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品種類、數量等具有欺騙性的有獎銷售行為,嚴厲查處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
由網監處、消保處、合同處、競爭執法處、經檢總隊負責,7月至10月期間集中整治網絡交易平臺問題。督促平臺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進行自查自糾梳理、明晰本地網絡交易平臺情況,以當地主要網絡交易平臺及全國性主要網絡交易平臺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落實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