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6 17:09
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日前審議并原則通過了4項污染物排放標準,這4項排放標準有的屬于修訂和完善,有的則是第一次制訂。
4項標準中有3項關乎大氣污染物排放,對現行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辦法(中國Ⅰ、Ⅱ階段)》的修訂和完善已經基本完成。
修訂后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燃煤鍋爐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規定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區和鍋爐容量執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規定,以及燃煤鍋爐煙塵初始